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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检查发布38条医疗器械广告!暴龙眼镜被罚款21万元
来源:半岛综合    发布时间:2024-04-03 20:4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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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名称:未经检查发布38条医疗器械广告!暴龙眼镜被罚款2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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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厦门市商事主体挂号及信誉信息公示渠道显现,近来,暴龙眼镜相关公司厦门雅瑞光学有限公司近来因违背广告法被厦门市思明区商场监督办理局罚款21.831万元。暴龙眼镜官网介绍,厦门雅瑞光学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旗下的品牌包含 “BOLON”暴龙眼镜、“MOLSION”陌森和“PROSUN保圣”。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现,厦门雅瑞光学有限公司旗下的微博账号之一“MOLSION陌森眼镜”,担任相关公司中包含厦门尚意视交易有限公司隐形眼镜出售引流、厦门爱亦锐光学有限公司托付他人制造的旗下相关这类的产品广告在新浪微博渠道发布和办理。

  经查询,2020年3月7日至2021年3月5日期间,“MOLSION陌森眼镜”微博账号发布直接或直接介绍相关公司出售的12星座、花目、梦境、斑驳、开放系列隐形眼镜产品的图文及视频广告合计38条,所发布的广告均未经商场监督办理部门检查。

  厦门市思明区商场监督办理局表明,依据《医疗器械分类目录》,隐形眼镜为三类医疗器械,《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十六条规则,发布医疗器械广告,应当在发布前由有关部门对广告内容做检查;未经检查,不得发布。

  此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六条第三款,医疗器械广告应当明显标明“请仔细阅读产品说明书或许在医务人员的指导下购买和运用”,厦门雅瑞光学有限公司经过新浪微博发布的38条“陌森MOLSION”隐形眼镜广告,均未标明上述内容。

  行政处罚决定书还显现,该微博账号于2020年8月29日10:00发布话题为“#披荆斩棘,为eye而战”的隐形眼镜互动式活动广告中,配图运用一名医生的肖像,并顺便简介。

  依据《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物、特别医学用处配方食物广告检查办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第(二)项,医疗器械广告不得运用医生的名义或许形象作引荐、证明。厦门市思明区商场监督办理局以为该活动广告运用了医生的名义和形象,构成违法行为。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现,案发后,厦门雅瑞光学有限公司第一时间删除了新浪微博账号中涉案广告内容。

  记者在该微博账号内查询“隐形眼镜”及“#披荆斩棘,为eye而战”,均未发现涉案广告内容。

  天眼查App显现,厦门雅瑞光学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黄法调,持股45%。该公司最大股东为OSA INVESTMENTS HOLDINGS PTE.LTD.(澳莎出资控股私家有限公司),持股票份额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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